建筑安全应急预案。
在生活或工作中,意外事件难以避免,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可以有效避免事态扩大。及时规划和准备,是预防灾害的关键措施。那么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筑安全应急预案 篇1
为贯彻我国规定的企业负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施工单位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结合企业生产的特性,制定本应急救援处理预案。
1、应急预案的任务和目标
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反应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反应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反应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工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反应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2、应急预案的级别
根据本企业生产的物性,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其有害影响通常只局限在一个单位工程界区之内,并且几乎可以被现场的操作者遏制和控制在该区内,其影响预期基本不会扩大到社区,故本应急预案按I级进行制定。
3、应急预案起动涉及的事故内容
项目经理部施芾场区内发生:
(1)场区火灾
(2)高耸设计设施倾倒
(3)脚手架、支架等塌陷
(4)其他生产性重大安全事故
(6)其他不可预见突发性事性
4、应急预案的起动
施工场区发生重大事故前兆或发生评估预测为:
(1)死亡数在1人以上;
(2)直接财产损失在1万元以上;
(3)对施工场区外的影响有明显的破坏或人身伤亡。
5、应急预案的'起动和响应
当事故的评估预测达到起动应急预案条件时,由应急总指挥发出起动应急反应预案令。由应急总指挥,事故现场操作副总指挥同时起动应急反应公司总部一级应急反应行动组织和项目经理二级应急反应行动。根据事态的发燕尾服需要,及进起动协议应急救援资源和社会应急救援公共资源,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和减少人员伤亡。
6、应急预案的终止
对事故现场经过应急预案实施之后,引起事故的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现场人员均得到清点;并确保未授权人员不会进入事故现场:不存在其他影响应急预案终止的因素养;应急救援行已完全转化为社会公共救援;局面已无法控制和挽救的,场内相关人员已经全部撤离;应急总指挥根据事故的发展状态认为必须终止的,由应急总指挥下达应急反应终止令或授权事故现场操作副总指挥明确应急预案终止的决定。
7、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
成立指挥部,总指挥部设在大连乾豪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质管办,各工地下设分指挥部,指挥部下设领导小组,同时配备车辆与人员。具体设置如下:
总指挥:付X东
副总指挥:张X宇
指挥部电话:XX
组长:付X东
组员:张X宇、韩X、郐X斗、回X家、孟X戈
领导小组电话:87638656
救援人员:张X宇、韩X、李X等公司全体职工。
救援车辆清单:车辆4台;其中面包车一台、货车一台、轿车一台、洒水车一台。
应急指挥小组工作职责:
1)接到应急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事故现场按照《预案》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
2)在规定时限内向有关部门进行事故报告。
3)迅速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对有可以进一步扩大的事故现场进行封闭,在已明数据和绘制现场示意图的前提下清除危险。
4)接待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的初步调查,组织接待并籍慰事故人员家属和社会关注方。
5)组织、调动各方面的资源进行事故人员的求治和事故现场的整顿和整改。
6)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分板和处理工作。
7)应急预案中的内部人员的联系电话(包括手机号码)应张贴或放置于相关部门及各项目部的明显位置。
8、施工现场安全应急处理
(一)施工现场的火警火灾急救
1、火灾急救
施工现场发生火警、火灾事故时,应立即了解起火的部位,燃烧的物质等基本情况,拨打"119"向消防部门报警,同时组织撤离和扑救。
在消防部门到达前,对易引燃易爆的物质采取正确有效的隔离。如切断电源、撤离火场内的人员和周围易燃易爆物及一切贵重物品,根据火场情况,机动灵活地选择灭火器具。
在扑救现场,应行动统一,如火势扩大,一般扑救不可能时,应及时组织撤退扑救人员,避免不必要的伤亡。
扑灭火情可单独采用、也可同时采用几种灭火方法(法却法、窒息法、隔离支、化学中断法)进行扑救。在扑救的同时要注意周围情况,防止中毒、坍塌、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等二次事故的发生。
2、人员伤亡
在出事现场,立即采取急求措施,使伤员尽快与致伤因互脱离接触,以免继续伤害深层组织。
经现场处理后的伤员迅速转送医院救治,转送过程中要注意观察呼吸、脉搏、血压等的变化。
(二)触电
1、使触电者尽快脱离电源。如开关箱在附近,可立即拉下闸刀或拨掉插头,断开电源;如距离闸刀较远,应迅速用绝缘良好的电工钳或有干燥木柄的利器砍断电线,或用干燥的木棒竹竿、硬塑料管等物迅速将电线拔离触电者;若现场无任何合适的绝缘材料可利用,可用几层干燥衣服将手包裹好,站在干燥木板上,拉触电人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
2、对高压触电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停电,或迅速拉下开关或由电工采取特殊措施切断电源;
3、对触电者进行抢救。对于神志清醒的触电者派专人照顾,观察,情况稳定后方可活动;对于轻度昏迷者或呼吸微弱者可针刺或掐人中、十宣、涌泉等穴位,并送医院抢救;对有呼吸但心脏停止跳动者,则立即进行心脏挤压法抢救;对于触电者心跳和呼吸都已停止,则须同时采用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法抢救,并立即送医院抢救。
(三)中毒
1、分析原因是气体(乙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中毒、食物中毒、还是工业品(沥青、砼添加剂、苯系物)中毒;
2、戴防毒面具或先采取通风后再进入现场;
3、排除毒物:有害气体中毒应使中毒者尽快离开现场;接触性中毒,应尽快用肥皂洗净皮肤局部;食入性中毒,可用鸡毛或手指刺激咽喉部,或服用大量温盐水催吐,必要时送医院洗胃、导泻或灌肠。
建筑安全应急预案 篇2
为使项目部全体员工春节度过一个平安、快乐、和谐的节日,确保节日期间工地安全形势稳定,保证工地人、财、物的安全,我项目部特制定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xx项目,位于xx。
1#、2#为31层,建筑高度为99.000m,总面积38307.86㎡(其中地上33538.67,地下4769.19)建筑基底面积1641.47㎡。
本工程结构形式为剪力墙结构,建筑标高±0.000设计标高相当于绝对标高1365.00;设防类别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
二、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为保证工地在春节期间的安全管理落到实处,我项目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分级负责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并成立安全管理小组,配备专职安全员。
本工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日常管理具体要求
1、春节期间,工程项目将停止施工,我项目部由值班领导组织值班管理人员、各部门值班员每天三次(上午、下午和晚上)对施工现场、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对发现的各种问题及隐患及时整改,做到春节零事故。
2、全力做好春节期间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重点部位无安全隐患,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部位,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排除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施工隐患部位,要及时采取警示警告、加固防护措施等有效措施,并摆放醒目的施工标识、标牌,定期检查,防止发生安全事故,落实专人监控制度。
3、要求夜间执勤人员要加大对材料库房、配电房等重点部位的巡查力度,及时将发现的问题上报值班领导。
4、安排专职电工值班进行巡查,施工现场除必要的照明外将切断电源,避免因电造成的安全隐患。
5、保安室24小时有人值守,做好车辆及来访人员记录,对库房及楼层重点关注,发现可疑人员、车辆及时通知保安及相关人员。
6、我项目部在春节期间,将严格落实“七防”制度(防火、防盗、防抢、防骗、防破坏、防泄密、防治安灾害事故),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7、将加强环境卫生的管理,保洁人员除定点清扫任务外,重点加强对卫生间、食堂的卫生保洁。
8、所有人员不得在工地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9、办公室要准备必备药品,解决值勤人员突发病情的安全问题。
四、春节期间安全保证措施
1、春节期间的岗位巡检工作
春节期间施工现场值班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有规律的在施工现场巡查,遇到紧急情况要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处置,并及时、如实上报。
2、落实好春节期间安全保证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等应急资源
加强应急准备情况的检查,完善应急救援机制,达到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事故的发生。
3、春节期间防火安全保证措施
春节期间,在施工现场要严格遵守防火规定和现场的防火制度。在工作中要认真执行个人的防火责任制。一旦发生火警要按消防组织的分工进行自救,不能自救时要及时打119电话报警。值班室内不准用电炉子取暖。
春节期间为防止火灾事故,不准在堆放易燃、易爆材料的地方用火,用电炉,不准在库房生火取暖做饭,不准私自乱拉乱搭电线等。如不按上述规定执行,造成火灾事故的,要分别按照“谁违章谁负责”及“四不放过”的原则给予责任处罚,赔偿经济损失,追究事故责任。
4、春节期间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措施
春节期间施工现现场的用电:施工用电、生活用电除值班室照明电以外其余用电均断电。确保春节期的.用电安全。春节期间定期检查电路是否有雨水打湿而导电的情况、配电箱是否进水、现场机械设备电机用木模板进行覆盖。
五、值班和信息报送
春节期间所有值班人员要恪尽职守,坚守岗位,保持通迅工具畅通。不得酗酒,不得脱岗、睡岗,做好值班记录,落实交接班制度。
同时加强信息反馈,遇有特殊情况要及时上报,重特大情况要及时上报值班领导,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采取相关措施,形成快速反应、应对准确、处理果断的应急机制,及时控制事态发展,并上报业主,严防迟报、漏报、瞒报。(防盗报警电话110消防报警电话119)项目部将认真部署落实上述各项工作,做到安全生产,确保工地工人过一个安全、文明、祥和的春节!
建筑工程项目春节应急预案3
为积极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本系统春节期间平安稳定,让全区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结合本系统实际情况,特制定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总指挥:
副指挥:
成员:当日值班人员
指挥部下设一室三组,即商务和经信科技局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以下称安全事故应急办)、现场处置组、监督检查组和综合保障组。
二、预防、预警
1、事故预防
对辖区内相关企业、粮食仓库、市场、超市、加油站、家庭旅馆(香期客栈)等管辖领域要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排查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建立救援物资、救援队伍等应急资源信息档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应急演练。
各相关企业、粮食仓库、市场、超市、加油站、家庭旅馆(香期客栈)等要对本单位、本行业的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制定应急预案,并报区商务和经信科技局备案。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信息监测与报告
帮助各相关企业、粮食仓库、市场、超市、家庭旅馆(香期客栈)等管辖的领域加强对危险源的监测,对可能发生事故的险情或重要信息,要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同时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应急救援的前期准备工作。
报告的主要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简要经过以及事故现场情况等;
(3)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定,事故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救援所需的专业人员和抢险设备、器材等;
(6)报告人、报告签发人、联系人等。
3、应急报告
相关企业、市场、超市、加油站、家庭旅馆(香期客栈)等单位或行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应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对其事故国家有关部门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4、事件报告及前期处置
接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本局按规定上报。对于较大(Ⅲ级)、一般安全事故,安全事故应急办要立即组织人员赴现场检查,控制好现场,了解和初步评估事件状态,同时向指挥部报告情况。
5、启动应急预案
指挥部依据现场评估情况,汇总有关信息,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6、下达处置指令
根据区商务和经信科技局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达启动应急预案的决定,应急办公室组织协调各工作组赶赴现场,各工作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7、实施应急处置
各工作组到达现场后依据职责开展工作,同时要注意加强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遇有新情况要及时调整工作方案,并向安全事故应急办报告。
8、终止应急处置
各工作小组应急处置结束后,向安全事故应急办报告,经应急办确认应急处置完成,事件危害消除或基本消除后,报请指挥部下达事件应急处置结束指令。
9、调查和恢复重建
应急处置结束后,指挥部应组织对事件原因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分析,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监管和处理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三、应急措施
1、春节放假期间,春节值班人员及领导小组人员的手机要求24小时保持通畅。春节值班人员不得离开南岳。
2、遇有事故向春节值班领导报告。
四、急救电话
匪警:110
火警:119
急救:120
五、联系方式
六、应急响应
1、发生事故时,迅速向上级报告;
2、迅速向有关部门报警;
3、按安全应急预案计划实施抢险;
4、做好应急情况处理记录。
建筑安全应急预案 篇3
根据市政府《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苏府〔20xx〕52号),结合建筑行业的实际,制定本专项预案。
一、建立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简称指挥部)
(一)市局指挥部指挥网络机构
1、指 挥:建设局局长
2、副指挥:建设局副局长
3、成 员:办公室、质安处、城建处、建筑业处、规划设计处、综合计划处等处室负责人,安监站、质监站、城建监察支队、建筑管理处负责人,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等。
4、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设置
综合协调组:由办公室主任、质安处、建筑业处、综合计划处有关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组成。指挥部指挥兼组长,办公室主任为联络员。
现场抢险组:由质安处、城建处、规划设计处、质监站、安监站有关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事故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副指挥兼组长,质安处处长为联络员。
善后处理组:由质安处、安监站、城建监察支队、建筑管理处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事故发生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副指挥兼组长,安监站站长为联络员。
应急救援专家库:从“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专家库名单”中抽取选用。
(二)各市、区建设局根据各自的特点设立管辖区内的建筑工程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三)各施工单位根据企业规模、项目特点,按照市政府《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苏府〔20xx〕52号)的精神,分别建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并不断完善预案,进一步落实责任,健全组织。
二、职责
(—)指挥部
1、按照“预案”迅速开展施救工作;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具体制定并组织实施防止事故扩大施救安全防范措施;
3、迅速组织预测、分析和掌握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性质;
4、制订抢险救援方案(包括紧急调用各类物质、设备、人员、占用场地),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方案报市总指挥部审定后实施;
5、负责迅速组建、调集现场抢险队伍;
6、负责统一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伤员救治转送,物质转移;
7、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8、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扶工作;
9、指导各市、区应急救援工作;
10、办理市总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各应急救援组
综合协调组:组织制订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施救安全防范措施;制订抢险救援方案,报总指挥部审定;搜集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和事故信息,汇总形成书面材料,报告给指挥部负责人;负责与现场抢险组、善后处理组的对内联络;负责向总指挥部汇报情况,与市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各指挥部(或公安、卫生等部门)的对外联系。
现场抢险组:
参与制订防止事故扩大的施救安全防范措施和抢险救援方案,负责组织技术专家掌握事故动态,控制和减少损失;负责统一调集、指挥现场施救队伍,实施抢险救灾;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群众撤离、伤员救治转送和物资转移。
善后处理组:
负责搜集事故现场有关的物证、资料,绘制事故现场示意图,现场摄影摄像,保护事故现场和证据;协助市善后处理指挥部做好相关工作;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扶工作;配合做好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三、本预案适用范围、施救程序与要求
1、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的一次死亡5人以上(含5人)或重伤15人以上或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建筑工程安全事故。
2、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单位或项目部应以最快速度立即上报,局各处室、单位接到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刻向局长和分管局长报告(局值班电话:0512~65230932),并迅速上报市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0512~68612115)、市安委会办公室(值班电话:0512~68610608)和省建设主管部门(值班电话:025~4209015,4209005)。
3、在接到总指挥部启动预案通知或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指挥部马上开展工作,由综合协调组、现场抢险组、善后处理组联络员通知有关组成成员和技术专家立即赶赴现场,按本方案履行职责、组织施救。
4、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生产技术安全等部门应全力以赴,配合指挥部工作,并提供全部资料和后勤保障条件。
5、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担负救援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6、事故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事故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支持的事宜,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时间。
四、本专项预案是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建筑安全应急预案 篇4
一、应急预案的方针与原则
为了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人员安全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方针,贯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高效协调、持续改进”的原则。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由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北京市开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北京市中基勘研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勘察,监理单位为:北京北辰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北京东兴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本工程需要2部施工升降机,本机主要参数:SC200/200施工升降机。
三、应急预案工作流程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及施工工艺的实际情况,认真的组织了对危险源和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特制定本项目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的应急措施,开展应急知识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现场操作人员应急能力,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和不良环境影响。
四、突发事件风险分析和预防
1、为确保正常施工,预防突发事件以及某些预想不到的、不可抗拒的事件发生,事前有充足的技术措施准备、抢险物资的储备,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国家财产和经济损失,必须进行风险分析和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2、施工人货梯安装、拆除及运行的安全技术要求:
2.1施工人货梯的基础,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和说明书进行。施工人货梯安装前,应对基础进行检验,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施工人货梯的安装。
2.2安装及拆卸作业前,必须认真研究作业方案,严格按照架设程序分工负责,统一指挥。
2.3安装施工人货梯必须保证安装过程中各种状态下的稳定性,必须使用专用螺栓,不得随意代用。
2.4施工人货梯附墙杆件的布置和间隔,应符合说明书的规定。当架体与建筑物水平距离大于说明书规定时,应验算附着杆的稳定性,或重新设计、制作。在施工人货梯未拆卸至允许悬臂高度前,严禁拆卸附墙杆件。
2.5施工人货梯必须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施工人货梯安全规程》GB5144及说明书规定,安装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等安全装置。
2.6施工人货梯操作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2.6.1施工人货梯作业前,应检查金属结构、连接螺栓及钢丝绳磨损情况;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空载运转,试验各机构及安全装置并确认正常。
2.6.2施工人货梯作业时严禁超载;
2.6.3吊笼在使用前应按允许承载能力的'两倍荷载进行试验,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查;
2.6.4运多根钢管、钢筋等细长材料时,必须确认吊索绑扎牢靠,防止吊运中吊索滑移物料散落;
2.6.5沿梯身垂直悬挂的电缆,应使用不被电缆自重拉伤和磨损的可靠装置悬挂;
2.7为防止事故发生,人货梯必须由具备资质的专业队伍安装和拆除,人货梯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安装完毕后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检测中心或建管局安监站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8人货梯司机操作时,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不准违章作作业,严格执行“十不吊”,操作前必须有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并履行签字于续。
2.9人货梯安装、顶升、拆除必须先编制施工方案。
2.10人货梯安装完成后,必须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检测中心或建管局塔机检测中心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应急准备
1、机构与职责
一旦发生人货梯安全事故,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应急处理,成立现场应急领导小组。
现场应急领导小组及其人员组成:xxx
组长职责:
1)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紧急事故,要求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帮助并实施场外应急计划,在不受事故影响的地方进行直接控制;
2)复查和评估事故(事件)可能发展的方向,确定其可能的发展过程;
3)指导设施的部分停工,并与领导小组成员的关键人员配合指挥现场人员撤离,并确保任何伤害者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
4)与场外应急机构取得联系及对紧急情况的处理作出安排;
5)在场(设施)内实行交通管制,协助场外应急机构开展服务工作;
6)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并组织人员参加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7)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建立应急步骤,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减少设施和财产损失;
通讯联络组职责:
1)确保与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联系畅通、内外信息反馈迅速;
2)保持通讯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负责应急过程的记录与整理及对外联络。
技术支持组职责:
1)提出抢险抢修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
2)指导抢险抢修组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
3)修补实施中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4)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信息资料。
抢险救援组职责:
1)实施抢险抢修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并不断加以改进。
2)寻找受害者并转移至安全地带。
3)在事故有可能扩大进行抢险抢修或救援时,高度注意避免意外伤害。
4)抢险抢修或救援结束后,直接报告最高管理者并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
医疗救治组:
1)在外部救援机构未到达前,对受害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伤部位受污染等)。
2)使重度受害者优先得到外部救援机构的救护。
3)协助外部救援机构转送受害者至医疗机构,并指定人员护理受害者。
后勤保障组职责:
1)保障系统内各组人员必须的防护、救护用品及生活物质的供给。
2)提供合格的抢险抢修或救援的物质及设备。
2、应急资源
应急资源的准备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项目部应根据潜在事故的性质和后果分析,配备应急救援中所需的消防手段、救援机械和设备、交通工具、医疗设备和药品、生活保障物资。
应急物资主要有:
1)、氧气瓶、乙炔瓶、气割设备一套;
2)、急救药箱1个、担架一副;
3)、手电10个、应急灯4个、警戒带2盘、警示旗6个;
4)、对讲机7部;
5)、大锤5把、手持电动砂轮2把;
6)、车辆两台;
3、教育、训练
为全面提高应急能力,项目部应对抢险人员进行必要的抢险知识教育,制定出相应的规定,包括应急内容、计划、组织与准备、效果评估等。
4、互相协议
项目部应事先与地方医院、宾馆建立正式的互相协议,以便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得到外部救援力量和资源的援助。
六、应急响应
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或驻地发生无法预料的需要紧急抢救处理的危险时,应迅速逐级上报,次序为现场、办公室、抢险领导小组、上级主管部门。由项目部安质部收集、记录、整理紧急情况信息并向小组及时传递,由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紧急情况处理会议,协调、派遣和统一指挥所有车辆、设备、人员、物资等实施紧急抢救和向上级汇报。事故处理根据事故大小情况来确定,如果事故特别小,根据上级指示可由施工单位自行直接进行处理。如果事故较大或施工单位处理不了则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请示,请求启动建设单位的救援预案,建设单位的救援预案仍不能进行处理,则由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向建管局安监站或政府部门请示启动上一级救援预案。
(1)紧急情况发生后,现场要做好警戒和疏散工作,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员和财产,并由在现场的项目部总指挥负责人指挥,在3分钟内电话通报到值班人员,主要说明紧急情况性质、地点、发生时间、有无伤亡、是否需要派救护车、消防车或警力支援到现场实施抢救,如需可直接拨打120、119等求救电话。
(2)值班人员在接到紧急情况报告后必须在2分钟内将情况报告到紧急情况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小组组长组织讨论后在最短的时间内发出如何进行现场处置的指令。分派人员车辆等到现场进行抢救、警戒、疏散和保护现场等。由项目部安质部在30分钟内以小组名义打电话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报告。
(4)遇到紧急情况,全体人员应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主动积极地投身到紧急情况的处理中去。各种设备、车辆、器材、物资等应统一调遣,各类人员必须坚决无条件服从组长或副组长的命令和安排,不得拖延、推诿、阻碍紧急情况的处。
七、现场恢复
充分辩识恢复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当安全隐患彻底清除,方可恢复正常工作状态。
八、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
公司和项目部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评审,针对施工的变化及预案中暴露的缺陷,不断更新完善和改进应急预案。
建筑安全应急预案 篇5
根据施工现场的特点及环境条件等具体情况,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害及危害程度,制定出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应急救援预案。一旦遇到突发事故或事件,立即按本方案组织人员救援、疏散,并从人力、物力、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给予保证和支持,以防止突法事故(事件)的危害扩大。从而减少损失,保证人员的生命安全。
一、应急预案的组织措施
1、施工现场成立由项目经理任组长,责任工长、安全员任副组长的应急联动领导小组,确定应急抢险人员名单。上述人员必须经培训掌握应急救援知识。
2、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人员,必须先进行应急预案教育,使其掌握报警、应急抢救及应急自救知识。各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应包含应急预案知识。
3、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应熟悉报警求救电话(如:110、119、120等)和报警知识,并明确发生险情时的报警信号、撤离信号、撤离路线及掌握受困的应急自救手段及知识。
4、定期召开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参加的应急联动联系会议,相互沟通、协调,最大限度的防患于未燃。
二、应急预案内容
本应急预案对施工过程潜在事故和常见事故或突发事件进行分析并提出采取控制事故的措施。
施工过程潜在事故和常见事故或突发事件有:基础土壁或人工挖孔桩成孔塌方、井下中毒、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模板支撑架跨塌、脚手架跨塌、火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治安事件、意外损坏城市供水、供气等地下管网等。在上述事故或事件突然发生后,现场应急联动预案救援小组成员应按本应急预案的基本应急程序及相应专项应急程序启动,紧急抢险救护,以保证人员安全并有效控制紧急事件的发展并尽可能消除。将事故对人、财产和环境的损害和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三、基本应急程序
1、施工现场必须按审定的施工平面布置图设置。临时施工用电按临电方案要求敷设。施工现场应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灭火装置有效率应100%;消防通道、安全通道应布置合理且有明显标志。现场备有足够的抢险救援器材,如:钢管、扣件、木板、砂袋,挖掘工具、空压机、输气管、绳索、铅丝及通讯器材等。
2、一旦发生上述事故,发现者立即大声呼喊,喊明出事位置及何事。
3、应急救援小组组长任现场指挥,组织应急抢险人员按应急预案实施抢险救援。如组长临时不在现场,则由副组长任指挥,组织实施。
4、立即打电话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同时向110、119、120求助。
5、疏散人群、控制事故影响区,电工驻守配电房。如需要,立即切断电源。
6、尽快抢救被困人员或伤员。
7、疏通道路,以利110、119、120救援人员进入。
8、专人作好每一步应急行动记录。
四、施工过程应急预案
(一)、深基坑施工应急预案
深基坑施工可能发生的事故是塌方、护壁跨塌、有害气体中毒等。
1、人工挖孔桩在成孔过程出现塌方或井下作业人员中毒。
应急措施:
a、现场组织抢救的同时,立即向119、120报警求援。现场进行有效的支护。如塌方造成人员受困,抢救人员拴上保险绳,尽快手工挖去泥土,露出受困人员头部及胸部,并立即送氧,保证受困人员生命安全。如井下人员中毒,应立即用空压机向下送风,不可盲目下井救人。
b、疏通道路,以利119、120抢险救援人员进入。并按救援的要求配合作好抢险救援工作。
2、塌方或护壁突然跨塌
a、现场组织抢救的同时,向119、120报警求援。现场立即用砂袋对塌方部位底部进行支护,上部用木板及钢管进行支护。
b、如有人员受困,立即组织抢救。抢救和支护同时进行,分工有序。如在120医务人员未到之前救出的受困人员有生命危险,立即进行人工呼吸抢救。
c、疏通道路,以利119、120抢险救援人员进入。并按抢险救援人员的要求配合作好抢险救援工作。
(二)、主体施工应急预案
主体施工过程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是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模板支撑架跨塌、脚手架跨塌、大型机械设备事故等。为增强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搞好安全生产,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一旦发生上述事故,立即组织应急抢救人员按应急预案实施。
1、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应急预案
现场如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事故,应根据伤者伤势情况,立即送就近医院或向120急救中心求救措施;送医院途中,应求助交警疏通交通或警车开道,争取抢救时间。
2、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现场如发生触电事故,立即切断电源,抢救伤者。如伤者停止呼吸,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抢救,同时向120急救中心求助。
3、模板支撑架跨塌、脚手架跨塌应急预案
1)、现场如因立杆失稳或扣件断裂等原因致使模板支撑架或脚手架跨塌,最发现险情者要大声喊叫,叫明某地点或某部位发生跨塌,以利受影响区域人员尽快撤离,同时报告应急小组负责人。
2)、急救小组组长或副组长负责现场总指挥组织抢险,由安全员打电话向110、119、120求助。
3)、切断影响区内电源。
4)、如有人员受困,首先抢救受困人员,同时用钢管加固相邻受影响的支撑架体,防止联动跨塌。
5)、拉出影响区警戒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或围观,同时疏通交通,以利110、119、120抢险救援人员进入现场抢救。
4、大型机械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1)、施工现场如发生大型机械设备事故,应立即切断设备电源,撤离操作人员。如人员受伤受困,立即进行抢救并向120求救。
2)、立即电话通知设备处负责人及公司主管领导。
3)、封闭现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围观。
4)、将伤员送附近医院抢救,途中请求交警疏通交通或警车开道。
5)、疏通道路,以利抢险人员或120急救中心人员进入抢险救助。
上述事故发生后,均应立即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三)、施工现场消防应急预案
施工现场必须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施工现场一旦出现火情,应急联动小组成员及现场职工按照此应急预案实施,迅速及时的将火扑灭或控制火势,以免造成灾害性事故。
1、最先发现火情的人员要大声呼喊,喊清某地点或某部位失火,并告知义务消防队负责人,消防队长担任现场总指挥,负责组织灭火。
2、由安全员打电话通知119、120,报告失火地点、火势,同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
3、切断影响区内电源。组织义务消防队员用灭火器灭火。用消防桶提水灭火,并用消防钩隔断火源,用铁铲铲砂灭火等自救。受困人员迅速从消防通道撤离。
4、疏通消防通道,隔断围观闲人,以利消防车进入现场抢救。
5、配合119消防人员抢险灭火或抢救受困人员。如有人员受伤,配合120救护人员抢救,同时组织人员维持现场秩序。疏散群众,保护好火灾现场,为消防部门的扑救及灾后调查创造条件。
(四)、突发事件应急联动预案
施工现场突发事件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治安事件及城市地下管网破坏事件等,如突然意外发生,应按此应急预案实施。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联动预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或职业中毒以及其他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施工现场应按照成都市政府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联动预案”的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特别是在“非典、禽流感”非常时期,如发生疑似病例,应立即上报,隔离并封闭现场。按成都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联动预案统一部署执行。
2、突发治安事件应急联动预案
凡属全市、区或大规模突发事件,按市、区政府统一部署执行。市、区政府未部署的按以下方法处置。
1)、在本现场如有酝酿准备冲击公司机关主要部门或非法游行、集会、采用过激方式索要工资的,知悉情况后,应急小组应迅速报告有关部门,及时派出人员前往了解情况,掌握动态,同时安排力量,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及时做好分化瓦解、缓和矛盾、平息事态工作。对主要组织指挥者和骨干分子、失去理智者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
2)、对劝阻无效,正冲击重要部门或非法游行、集会的,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确定现场指挥,迅速组织力量确保重点部门安全,维护秩序,控制局势,平息事件。
3)、施工现场如发生盗、抢国家财产或建筑材料等事件,应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请求援助,现场保卫人员应配合当地公安机关作好联保工作。
4)、施工现场如发生打架、斗殴、群体械斗等事件,现场保卫应立即采取劝阻等有效控制措施,防止矛盾激化及事态扩大,迅速查明原因,及时控制现场。立即通知公司保卫部门和当地派出所,协助、配合公安机关维护秩序,平息事件。
3、城市地下管网破坏应急联动预案
由于石家庄市地下管网复杂,有些资料无所查询,在基础施工和总平施工过程中,有可能意外造成地下管网遭到破坏。如突然意外发生,按下述应急联动预案执行。
1)、施工现场如突然意外造成城市给水管网破坏,应立即电话通知城市自来水公司说明某地给水管损坏,请求其迅速来抢修,同时,组织现场人员抢救可能被水淹地区的防潮防水物质,尽量减少损失;同时疏通道路、疏散围观人员,以利自来水公司抢险人员抢修。
2)、施工现场如突然意外造成城市天然气管破坏,应立即向110、119报告,同时向天然气公司请求抢险。立即切断电源及灭去火源。疏通道路、疏散人群,以110、119及天然气公司抢险人员进入现场抢险。应急小组人员配合110、119及天然气公司抢险人员做好抢险工作。
五、应急处理的注意事项
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不要惊慌失措。要同时做好四件事:
1)、及时向上级报告
2)、抢救伤员
3)、排除险情、制止事故蔓延
4)、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此,必须有组织、有指挥和有秩序地进行,以避免乱中出错。
2、在事故单位的负责人未到达现场之前,当时在事故现场的最高级别负责人应承担起应急处理的组织和指挥工作。此时,要做的事有以下4件:
1)、制止惊慌混乱
2)、将人员迅速撤除危险区域
3)、抢救伤员
4)、在急需并有把握的情况下进行排除险情和制止事故蔓延的工作
在抢救伤员和进行排险工作时,一定不要招致伤害的扩大。单位负责人到场后,立即汇报。
3、单位负责人到场后,应迅速了解情况和组织安排,指挥上述报告、抢救、排除和保护等4项工作的进行。指挥人员头脑一定要冷静,尽量避免或减少指挥的失误。
4、抢救伤员、排除险情和制止事故蔓延的工作必须在统一指挥下进行。进行时应对可能引起的新的危险作出防护安排,必须采取“先保险而后抢救排险”的严格要求和作法,以确保抢救和排险人员的安全。
5、严格保护好现场,为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提供物证和分析依据。要求现场各种物品的位置和状态保持原样。由于抢救伤员和排除的需要而必须予以移动时,应安排专人作出原状的标志。必须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对事故现场的破坏。
6、清理现场必须在事故调查组确认取证完毕,并完整记录在案后方可进行。在此之前,不得借口恢复施工、擅自清理现场。
建筑安全应急预案 篇6
为加强对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施工生产的实际,特制本项目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 应急预案的任务和目标
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施工的进行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反应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反应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反应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反应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二、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情况
本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分为一、二级编制,项目部设置急应预案实施的一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施工现场设置应急计划实施的二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
三、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职责、分工、组成
(一)、一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各部门的职能及职责
1、应急预案总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① 分析紧急状态确定相应报警级别,根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
② 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③ 与企业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④ 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动;
⑤ 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⑥ 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反应组织;
⑦ 应急反应组织的启动;
⑧ 应急评估、确定升高或降低应急警报级别;
⑨ 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⑩ 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2、应急预案副总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① 协助应急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② 向应急总指挥提出采取的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反应对策和建议;
③ 保持与事故现场副总指挥的直接联络;
④ 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
⑤ 组织项目部的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对施工场区生产过程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⑥ 定期检查各常设应急反应组织和部门的日常工作和应急反应准备状态;
⑦ 根据各施工场区、加工厂的实际条件,努力与周边有条件的企业为在事故应急处理中共享资源、相互帮助、建立共同应急救援网络和制定应急救援协议。
3、现场抢救组的职能及职责
① 抢救现场伤员;
② 抢救现场物资;
③ 组建现场消防队;
④ 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4、危险源风险评估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 对各施工现场及加工厂特点以及生产安全过程的危险源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
② 指导生产安全部门安全措施落实和监控工作,减少和避免危险源的事故发生;
③ 完善危险源的风险评估资料信息,为应急反应的评估提供科学的合理的、准确的依据;
④ 落实周边协议应急反应共享资源及应急反应最快捷有效的社会公共资源的报警联络方式,为应急反应提供及时的应急反应支援措施;
⑤ 确定各种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反应现场指挥中心位置以使应急反应及时启用;
⑥ 科学合理地制定应急反应物资器材、人力计划。
5、技术处理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 根据项目经理部及加工厂的施工生产内容及特点,制订其可能出现而必须运用建筑工程技术解决的应急反应方案,整理归档,为事故现场提供有效的工程技术服务做好技术储备;
② 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应急总指挥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有效地指导应急反应行动中的工程技术工作。
6、善后工作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 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稳定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能够稳定,大灾之后不发生大乱;
② 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协调处理医疗救护单位的相关矛盾;
③ 与保险部门一起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
④ 慰问有关伤员及家属。
7、事故调查组的职能及职责
① 保护事故现场;
② 对现场的有关实物资料进行取样封存;
③ 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④ 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教育、总结。
8、后勤供应组的职能及职责
① 协助制订施工项目或加工厂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储备计划,按已制订的项目施工生产厂场的应急反应物资储备计划,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的储备数量,收集和建立并归档;
② 定期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管理人员的到位和变更情况及时调整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更新和达标;
③ 定期收集和整理各项目经理部施工场区的应急反应物资资源信息、建立档案并归档,为应急反应行动的.启动,做好物资源数据储备;
④ 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应急反应物资资源到施工现场,并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增援,同时提供后勤服务。
(二)、二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各部门的职能及职责
1、事故现场副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① 所有施工现场操作和协调,包括与指挥中心的协调;
② 现场事故评估;
③ 保证现场人员和公众应急反应行动的执行;
④ 控制紧急情况;
⑤ 做好与消防、医疗、交通管制、抢险救灾等各公共救援部门的联系;
2、现场伤员营救组的职能与职责
① 引导现场作业人员从安全通道疏散;
② 对受伤人员进行营救至安全地带。
3、物资抢救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 抢救可以转移的场区内物资;
② 转移可能引起新危险源的物资到安全地带。
4、消防灭火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 启动场区内的消防灭火装置和器材进行初期的消防灭火自救工作;
② 协助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的辅助工作。
5、保卫疏导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 对场区内外进行有效的隔离工作和维护现场应急救援通道畅通的工作;
② 疏散场区内外人员撤出危险地带。
6、后勤供应组的职能及职责
① 迅速调配抢险物资器材至事故发生点;
② 提供和检查抢险人员的装备和安全防护;
③ 及时提供后续的抢险物资;
④ 迅速组织后勤必须供给的物品,并及时输送后勤物品到抢险人员手中。
(三)、应急反应组织机构人员的构成
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在应急总指挥、应急副总指挥的领导下由各职能科室、现场施工的人员分别兼职构成。
1、 应急总指挥由项目经理担任;
2、 应急副总指挥由项目副经理担任;
3、 现场抢救组组长由公司的各工程负责人担任,项目部组成人员为成员;
4、 危险源风险评估组组长由总工担任,总工办其他人员为成员;
5、 技术处理组组长由技术经营科科长担任,科室人员为成员;
6、 善后工作组组长由办公室负责人担任,科室人员为成员;
7、 后勤供应组组长由财务科、机械管理科、物业管理科长担任,科室人员为成员;
8、 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质安科科长担任,科室人员为成员;
9、 事故现场副指挥由该项工程负责人担任;
10、 现场伤员营救组由施工队长担任组长,各作业班组分别抽调人员组成;
11、 物资抢救组由施工员、材料员各作业班组抽调人员组成;
12、 消防灭火组由施工现场电工,各作业班组抽调人员组成;
13、 后勤供应组、由后勤人员、各作业班组抽调人员组成。
四、 应急救援的培训与演练
(一)、培训
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按计划组织施工项目部及施工现场的全体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从而具备完成其应急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1、 一级应急组织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2、 二级应急组织每一项目开工前或半年进行一次培训;
3、 新加入的人员及时培训;
主要培训以下内容:
1、 灭火器的使用以及灭火步骤的训练;
2、 施工安全防护、作业区内安全警示设置、个人的防护措施
施工用电常识、在建工程的交通安全、大型机械的安全使用;
3、 对危险源的突显特性辩识;
4、 事故报警;
5、 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
6、 现场抢救的基本知识。
(二) 演练
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经过有效的培训,施工项目部在项目开工后演练一次,根据工程工期长短不定期举行演练,施工作业人员变动较大时增加演练次数。每次演练结束,及时作出总结,对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五、事故报告指定机构人员、联系电话
质安科是事故报告的指定机构,联系人:xx,电话:xx,手机:xx.质安科接到报告后及时向总指挥报告,总指挥根据有关法规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六、救援器材、设备、车辆等落实
项目部每年提取一定比例的费用,根据施工生产的性质、特点以及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有选择地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对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不得挪作他用。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后,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统一纳入应急救援工作之中。
七、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终止和终止后工作恢复
当事故的评估预测达到起动应急救援预案条件时,由应急总指挥启动应急反应预案令。
对事故现场经过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后,引起事故的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现场人员均得到清点;不存在其它影响应急救援预案终止的因素;应急救援行动已完全转化为社会公共救援;应急总指挥认为事故的发展状态必须终止的;应急总指挥下达应急终止令。
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终止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和物证,经有关部门认可后可恢复施工生产。
对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认真科学地作出总结,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中的不足和缺陷,为今后的预案建立、制订、修改提供经验和完善的依据。
八、其它
本预案制定后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正式实施。
建筑安全应急预案 篇7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进一步加强街道辖区内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全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一旦发生事故,立即组织施救,防止事故扩散,特制订本预案。
一、 使用范围
当西街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内发生火灾事故、交通安全事故、建筑安全质量事故、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等安全事故;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其他安全事故使用本预案。
二、 工作原则
预案作为西街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委员会应急处置安全事故的行为规则。应急处置工作原则包括:政府统一领导指挥原则;街道协调原则;紧急处置原则;局部利益服从群居利益原则;各社区无条件服从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原则。
三、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组成、职责和分工
(一)成立西街街道办事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主要任务是对各单位、各有关部门及各类企事业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作战,共同完成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任务。
(二)西街街道办事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名单
成员:xx
应急处置救援小分队:各社区全体工作人员及相关单位人员组成。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程剑亮同志担任。办公室下设12个组由各个社区居委会应急小分队和事故发生单位组成分别行使抢险抢修、保障生活、家属安置。
(三)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2、组建西街街道办事处应急处置队伍,组织实施训练,督促做好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
3、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通知,组织指挥应急队伍和街道办事处应急救援行动,现场紧急处置突发事故,必要时请有关方面支持。
4、组织调查事故发生原因,统计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总结事故应急处置经验教训。
5、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6、制定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令,负责召集协调各应急处置专业组的统一行动,及时了解、掌握、报告事故抢险进展情况。
(五)领导小组人员职责分工
组长职责:组织指挥全街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副组长职责:负责向上级报告事故,协调事故应急处置成员单位抢险,协助组长负责抢先抢修的具体指挥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做好调度指挥及协调工作,协助副组长做好办公室日常工作和应急处置时的具体工作。
四、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组成、任务及职责
(一) 事故现场抢险抢修专业组
由事故单位、直管部门牵头,派出所、有关专业部门等人员组成。其主要任务是负责对现场受伤人员的救助,控制事故现场,维护正常秩序,防止事态扩大。
(二)生活保障组
由副组长和社区副主任、事故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组成。
主要负责做好事故人员家属的解释、安抚工作,稳定家属情绪,应付突发事件,并安排好家属生活,保障参加救援人员的饮食、饮水及休息场所。按具体分工同时下设以下小组:
成员:xxx
(三)发生突发事故时各小组职责
1、通联组:负责担负应急救援的通信、通报、联络、车辆调度工作,担负各队之间的联络和对外联系通信任务。
2、警务组:负责担负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线,疏散群众。
3、消防组:负责担负灭火、洗消和抢救伤员任务。
4、医疗救护组:负责担负抢救受伤、中毒人员。
5、应急处置组:负责担负看守灾害事故部位,提出措施,抢救伤员,疏散群众。
6、运输组:负责担负抢救物品的供应及运输任务
五、事故紧急报告
(一)报告程序
各个社区的辖区内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快速报告街办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小组。由街办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小组组长将事故内容电话报告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安监局,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小组办公室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区委办、区政府办和区安监局。
(二)时间要求
各个社区辖区内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应尽快速度报告事故,在5分钟内向街道办事处报告。
(三)报告内容
事故快速报告内容要简单明了,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类别、初步判断事故原因、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等。
(四) 事故报告电话
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五)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的程序
1、重特大事故发生后,街办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立即将事故概况和初步判断发生事故的原因,电话快速报区委、区政府和区级有关部门。
2、处理重特大事故过程中,每隔4小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区级有关部门报告一次事故处置情况。必要是随时请求上级救援。
3、事故应急处置初步终结后,将事故详细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伤亡者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工龄、伤害程度以及事故简要经过)和发生事故的原因以书面形式报区委、区政府和区安监局。
六、善后处理
(一)警戒及保护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后,除防止事故扩大或抢救伤员而采取的必要措施外,一定要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备调查分析。处理事项:
1、防止发生二次灾害。
2、保护灾害现场
3、防止无关者入内
(二)事故原因的调查及对策
1、查明事故原因。开展物证收集、事实材料搜集、证人材料搜集、进行现场设想和绘制事故图
2、制订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对策
(三)死伤者善后处理
1、确定死伤者姓名
2、与死伤人员的家属联系及其它有关事项。
3、在专业医疗单位建立抢救伤员的“绿色通道”,保证对受伤人员进行及时抢救治疗。
4、对遇难者进行安葬,对家属进行安抚。
七、事故调查处理
1、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遵循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2、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并不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3、事故调查程序由调查组根据事故情况确定。
八、事故结案工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事故结案规定执行。
一、 发生盗窃事件处理规程
1. 巡查发现或接报辖区内发生盗窃,应马上抓获现场嫌疑人。如果力量不够或嫌疑人逃离现场,立即用对讲机通知班长,简要说明现场情况并监视现场,等待指挥。
2. 领班接报后,立即通知队长,同时调动其他安保员,封锁进出辖区的出入口,并派人到现场支援。
3. 事件中如有财产或人员受到损害,应拍照或录象,并保护好现场,留下目击者,并报派出所立案处理。
二、发生停电、停水应急处理规程
1. 发生停水处理规程
(1) 按计划维修保养供水设备及清洗水池若需停水时,管理处应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提前24小时发出通知,以便入驻单位作好蓄水准备。
(2) 临时抢修或更换供水设备需停水的,应提前20分钟,用电话或口头形式通知各有关部门,且尽量将维修时间控制在最短时间内。
(3) 供水部门通知停水的,应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将停水原因及时间通知各用户。提醒入驻单位作好蓄水准备,并应做好节约用水的宣传。
2.发生停电应急处理规程
(1) 按计划维修保养若需停电时,管理处应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提前12小时发出通告。确保消防水泵、生活水泵能正常使用。
(2) 临时抢修需停电的,应经管理处主任批准,提前10分钟,用电话或口头形式通知各用户。
(3) 供电部门通知停电的,应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将停电原因及时间通知各用户。
(4)遇配电房设备(由供电部门管理)发生故障,而造成局部停电的,应即时通知供电部门抢修。
(5) 发生停电时,安保员要加强行政中心的巡查和出入人员检查,防止犯罪分之浑水摸鱼。
(6) 属于发生故障造成停电,事后要分析原因,并作好记录。
三、 发生水浸处理规程
1. 当值各岗安保员如发现辖区内发生水浸,应立即将出事地点和情况报告领班,同时尽快采用就近的防水设施保护好设备设施(如电梯、电房等),以免设备设施受损。
2. 安保队长和管理处主任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修。
3. 设法查明浸水原因,并采取有效的阻截措施。如水浸是由于暴雨洪水,应当在各低水位出入口使用沙包或备用拦水闸板;如水浸是来自市政地下水反溢,应暂时将地下水道同往辖区内的入口封闭,并用排水泵将辖区内的积水抽走;如水浸来自辖区内的管道设施的损坏或故障,应当先关闭控制有关故障部位的水掣或供水泵。
4. 组织当班安保员根据水浸情况,协同工程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关闭受浸区域的电掣、尽可能减少水浸所致的损失。
5.水浸排除后,立即通知清洁员清除积水并清理现场环境,通知工程人员查明故障原因,修复受损的设施。
四、台风、暴雨应急处理规程
1.遇台风、暴雨来临之前,管理处应向住户及管理处各部门发出通告,并做好防暴风雨的准备工作。
2.管理处应密切留意台风的动态,并及时通知住户。
3.当管理处发出进入戒备状态时,各部门应进入抗灾害准备工作:
4.安保、管理员加强辖区巡查,通知住户关好门窗并移走可能下坠的花盆及其它物品。要检查未售出楼房的门窗。
5.保洁员及时清理沙井盖、地漏、沟渠、排水口等处的堵塞物,保证排水顺畅。
6.工程人员应检查电房、电梯机房、泵房等设备房,关好门窗。发电机要试运行,启动电池要充足电,检查并试运行各排水泵,准备临时使用的电线电缆、开关及应急照明灯具等。
7.管理处要做好必要的物资储备如绳索、电池、雨衣等。
8.当管理处发出紧急令时,各部门要进入紧急状态各就各位。
(1)安保:当值安保员要坚守岗位,密切注意各种情况,若天气趋暗时应适时亮灯。发现异常情况,应立既向管理处报告。巡值的安保应加强巡视,非当值安保,应在宿舍待命,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本行政中心。
(2)工程人员:当值水电工,也应到场做好准备工作。加强各设备房的巡查。
(3)车管员:提高警惕,注意车辆进出及车库积水情况
(4)监控中心人员:留心观察各画面,发现情况,应立即向管理处报告。
(5)保洁员:在暴雨其间,要检查各自负责地段的沙井、地漏等排水口,发现堵塞应立刻清理。
(6) 总经理、管理处主任应留一人在管理处或监控中心,指挥全面工作。
建筑安全应急预案 篇8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各地建立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有效应对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正常实施,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等。
1.3 事故分级
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经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新建、改建和扩建活动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按照人员伤亡(含失踪)、涉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事故、Ⅱ级(重大)事故、Ⅲ级(较大)事故和Ⅳ级(一般)事故。
1.3.1 Ⅰ级(特别重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Ⅰ级(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简称Ⅰ级事故):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
(2)100人以上重伤;
(3)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4)国务院责成交通运输部组织处置的事故。
1.3.2 Ⅱ级(重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Ⅱ级(重大)事故(以下简称Ⅱ级事故):
(1)造成1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生命安全;
(2)50人以上重伤;
(3)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
(4)省政府责成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处置的事故。
1.3.3 Ⅲ级(较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Ⅲ级(较大)事故(以下简称Ⅲ级事故):
(1)造成3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生命安全;
(2)10人以上重伤;
(3)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1.3.4 Ⅳ级(一般)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Ⅳ级(一般)事故(以下简称Ⅳ级事故):
(1)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
(2)10人以下重伤;
(3)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
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同时符合本条规定的多个分级情形的,按照最高级别认定。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对Ⅱ级、Ⅲ级和Ⅳ级事故分类情形进行细化补充。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除台湾、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外)公路水运工程Ⅰ级事故的应对工作,以及需要由交通运输部支持处置的Ⅰ级以下事故的应对工作。自然灾害导致的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可参照本预案进行处置。
本预案指导地方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以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对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
1.5 工作原则
(1)以人民为中心、预防为主。
应急管理工作应当以人民为中心,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督促项目参建单位依法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提高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控能力。
(2)以属地为主、分级响应。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遵循属地为主原则,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分级响应,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积极参与事故救援。项目参建单位应按规定开展先期自救互救,服从各级人民政府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现场指挥,配合事故救援、调查处理工作。
(3)协调联动、快速反应。
按照协同、快速、高效原则,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做好应急资源调查,加强专业技术力量储备,与当地有关部门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保持密切协作,建立协调联动的快速反应机制。督促项目参建单位加强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1.6 预案体系
(1)国家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国家部门预案或本预案)。本预案是交通运输部应对公路水运工程Ⅰ级事故和指导地方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的政策性文件,由交通运输部公布实施。
(2)地方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地方预案)。地方预案是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及本预案要求,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为及时应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而分别制定的应急预案,由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布实施。其中,省级预案是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对公路水运工程Ⅰ级、Ⅱ级事故处置,以及省级人民政府责成处置的其他事故的政策性文件。县级、市级预案的适用范围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自行确定。
(3)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项目预案)。项目预案是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建设或施工等参建单位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本层级预案包括项目综合应急预案、合同段施工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按照本预案和地方预案的总体要求,建设单位根据建设条件、自然环境、工程特点和风险特征等,制定项目综合应急预案;施工单位根据项目综合应急预案,结合施工工艺、地质、水文和气候等实际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风险等级较高的作业活动,编制合同段施工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
(4)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可根据有关应急预案要求,制定与应急预案相配套的工作程序文件。
2. 组织体系
2.1 应急组织体系构成
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国家级(交通运输部)、地方级(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项目级(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参建单位)三级应急组织机构构成。
2.2 交通运输部应急组织机构
2.2.1 机构构成
交通运输部在启动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Ⅰ级应急响应时,同步成立“交通运输部应对XX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是我部应对公路水运工程Ⅰ级事故的指挥机构。
2.2.2 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由部长或经部长授权的部领导任组长,分管副部长或部安全总监或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以下简称安质司)及办公厅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并指明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视情况成立现场工作组和专家组,在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协调下开展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决定终止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
(2)按规定组织或配合国务院实施公路水运工程Ⅰ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3)Ⅰ级应急响应启动后,立即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议定Ⅰ级应急响应期间领导小组各项工作制度及安排;应急响应期间,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及时召开后续工作会议;
(4)根据国务院要求或现场应急处置需要,决定是否成立现场工作组和专家组;
(5)当事故应急工作由国务院统一指挥时,领导小组按照国务院的指令、批示,配合协调相应的应急行动;
(6)研究决定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2.2.3 应急日常机构
部安质司作为部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日常机构,具体承担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以及Ⅰ级应急响应启动后的组织、协调等具体工作。
应急状态下应急响应的主要职责:
(1)接收、汇总事故信息,起草有关事故情况报告,提出相关应急处置建议;
(2)传达落实领导小组下达的指令;
(3)向部应急办提出需要其他应急协作部门支持的建议;
(4)研究提出赴现场督导的技术专家人选;
(5)与部政策研究室保持沟通,确认对外发布的事故信息;
(6)与部应急办保持沟通,确认上报的事故信息;
(7)承办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应急响应结束后的主要工作:
(1)评估应急处置方案、措施及效果,总结应急救援的经验与教训,对预案体系、组织体系、应急机制及应急联动等方面进行系统性评估,提出完善应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向领导小组提交评估报告;(2)参与事故调查,侧重分析技术层面原因。
2.2.4 部内有关单位职责
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部安质司负责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部应急办(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厅、政策研究室、公路局、水运局、通信信息中心等按职责分工予以配合,公安局、海事局、救捞局等视情况参与。
2.2.5 现场工作组
现场工作组视事故情况决定成立,由部安质司负责联络。公路水运工程Ⅰ级事故现场工作组经领导小组批准成立,必要时由部领导带队;Ⅱ级事故现场工作组经部长批准后成立,由部安质司主要负责人带队;Ⅱ级以下事故现场工作组经分管副部长批准后成立,由部安质司分管负责人带队。现场工作组由交通运输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别派员和有关专家组成。当国务院统一组建现场工作机构时,部应当派出相应级别的人员参加。
现场工作组职责:
(1)传达部应急工作要求,及时向部报告现场有关情况;
(2)主动与地方政府组成的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指挥机构联系和会商;
(3)根据现场所了解的情况,研究事故救援技术和处置方法,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意见;
(4)必要时向部请求调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5)从专业角度分析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为事故调查提供技术分析材料;
(6)承办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6 专家组
专家组依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或根据部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成立,由部安质司提出建议。专家组由公路水运工程及其他相关行业工程技术、科研、管理等方面专家组成,根据需要参加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提供专业咨询意见。
2.3 地方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急组织机构
省、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分别组建本级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明确相关岗位职责,落实具体责任人员。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事故级别的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会同本级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应急管理预警机制和救援协作机制。
2.4 项目级应急组织机构
项目建设单位应设立应急组织机构,协调各合同段施工单位的应急资源,按规定及时向交通、安监等属地直接监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送事故情况,组织相邻合同段之间的自救互救,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项目建设单位应急管理工作,应当按照属地政府和直接监管的相关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2.5 协同工作机制
2.5.1 工作联络
交通运输部建立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联络员制度,加强信息沟通,相互配合,形成协同工作机制,部安质司负责联络。
部办公厅、政策研究室、公路局、水运局、海事局、通信信息中心等相关司局应分别明确一名应急联络员,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确定厅级、处级各一名本地区应急联络员。应急联络员在应急响应期间,须保持联络畅通。
2.5.2 响应联动
各层级预案在组织体系、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和预案管理等方面应协调一致。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应急预案应与本预案相衔接。当上一级应急组织机构启动响应时,下级应急组织机构应同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形成行业联动。
项目综合应急预案应与属地直接监管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预案相衔接。同一个项目相邻或邻近合同段的施工专项应急预案应体现预警信息共享、应急救援互助等要求。
2.5.3 应急协作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加强与本地区安监、公安、国土、环保、水利、卫生、消防、气象、地震、质监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逐步建立完善应急会商机制;当公路水运工程Ⅰ级、Ⅱ级事故发生后,主动协调上述相关部门给予支持配合。
根据地方政府或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请求,由部应急办牵头协调武警交通部队、中央企业等专业或兼职救援队伍。救援队伍抵达事故现场后,应接受当地政府组成的现场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指挥、调遣。
3. 预防与预警
3.1 预防预警机制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在日常工作中,按照《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开展对气象、海洋、水利、国土等部门的预警信息以及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相关信息的搜集、接收、整理和风险分析工作,完善预防预警机制,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形,按照相关程序发布预警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2 预警信息来源
预警信息来源主要包括:
(1)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上报的信息;
(2)气象、海洋、水利、国土、安监等政府相关部门对外发布的橙色及以上级别的天气、海况、地质等灾害预警信息;
(3)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或险情),以及上级部门对外发布的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或预警信息;
(4)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实的新闻媒体报道的信息。
3.3 预防工作
3.3.1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预防工作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了解辖区内公路水运工程项目重大风险、重大事故隐患的分布情况,对接收到的各类预警信息要及时转发,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对辖区内重点工程项目的办公场所、驻地环境、施工现场等开展经常性的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督促项目参建单位按规定报备,提前采取排险加固等防控措施,及时撤离可能涉险的人员、船机设备等。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规定接收自然灾害类预警信息,通过网络、短消息等多种方式及时转发橙色及以上级别的预警信息,提出防范要求,有效督促、指导项目参建单位做好灾害防御工作。
3.3.2 项目参建单位预防工作
项目参建单位均应指定专人接收预警信息,按照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应急布置和项目级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各项事故预防工作。
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牵头组织整个项目的事故预防工作,督促、指导项目其他参建单位按照职责做好各自的预防工作。项目施工单位应结合事故发生规律,有效开展安全风险评估与预控,认真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并组织专项治理,提前做好各项应对措施。
3.4 项目预警信息发布和解除
项目预警信息由建设单位根据上级预警信息或本级实际情况发布和解除。建设单位向施工合同段发布的项目预警信息应包括: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类别、起始时间、预警级别、影响范围、影响估计及应对措施、警示事项、从业人员自防自救措施、发布单位等。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原则
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Ⅱ、Ⅲ、Ⅳ四级。当发生符合公路水运工程Ⅰ级事故情形时,交通运输部启动并实施Ⅰ级应急响应,并立即以《交通运输部值班信息》的形式,报中办信息综合室、国务院总值班室,应急组织机构按照本预案2.2款规定开展应急工作。
当发生符合公路水运工程Ⅱ、Ⅲ、Ⅳ级事故情形时,交通运输部视情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应急响应内容主要包括密切跟踪突发事件进展情况,协助地方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派出现场工作组或者有关专家给予指导,协调事发地周边省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给予支持,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在装备物资等方面给予协调等。
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并细化响应等级及应急响应措施。
对于Ⅰ、Ⅱ级生产安全事故,上级部门启动应急响应后,事发地应急响应级别不能低于上级部门的应急响应级别。
4.2 事故信息报送
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项目施工单位应立即向项目建设单位、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事发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急联络员或值班部门接报事故后,应当立即口头或短信报告部安质司应急联络员或部安质司责任处室相关人员,并按照《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在1小时内将信息上报至部安质司,其中Ⅰ、Ⅱ级事故还应按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理办法》的要求上报部应急办,并及时续报相关情况。
4.3 应急响应程序
4.3.1 Ⅰ级应急响应
(1)发生公路水运工程Ⅰ级事故或者接到国务院责成处理的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部安质司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不在京时为分管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向分管副部长、部长报告有关情况,提出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建议,经分管副部长同意后,报请部长核准。由部长或经部长授权的部领导宣布启动交通运输部应对XX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Ⅰ级应急响应,同时成立领导小组。
(2)部安质司负责筹备领导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拟定应急响应期间的指挥协调、会商制度,提出派驻现场工作组、专家组建议,以及信息报告、新闻发布、专家咨询、后期保障等事项。
(3)部安质司负责将应急响应信息通知部内相关司局和事发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级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同步启动。
(4)根据事故信息和现场情况,经部长或经部长授权的部领导批准后,尽快组织现场工作组、专家组赶赴现场参与应急处置的技术指导,追踪掌握即时事故信息。
4.3.2 Ⅱ级应急响应
Ⅱ级应急响应按照下列程序和内容启动:
(1)发生Ⅱ级事故,部安质司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不在京时为分管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向分管副部长、部长报告有关情况,提出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建议,经分管副部长同意后,报请部长核准。由分管副部长或经部长授权的部安全总监宣布启动交通运输部应对XX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Ⅱ级应急响应,视情况组织现场工作组和专家组,参与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技术指导,追踪掌握即时事故信息。
(2)发生Ⅲ级事故,部安质司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不在京时为分管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向分管副部长报告有关情况,经分管副部长同意,由部安质司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宣布启动交通运输部应对XX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Ⅱ级应急响应,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需要,视情况组织现场工作组和专家组。
(3)发生Ⅳ级事故,部安质司责任处室负责人提出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建议,报部安质司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不在京时为分管负责人)核准,由部安质司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宣布启动交通运输部应对XX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Ⅱ级应急响应。
(4)Ⅱ级应急响应期间,部安质司负责跟踪、指导事发地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事故救援方案会商、专家技术支持、协调救援协作机构等具体工作。
4.3.3 应急响应终止条件与程序
Ⅰ级、Ⅱ级应急响应至少符合下列条件方可终止:
(1)经论证人员无生还可能;
(2)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已经结束;
(3)险情得到控制,涉险人员安全离开危险区域并得到安置;
(4)次生灾害基本消除。
Ⅰ级应急响应终止程序如下:
部安质司根据掌握的信息,并向事发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实后,满足终止响应条件时,由部安质司向领导小组提出终止响应建议,报请组长核准后,由组长宣布终止Ⅰ级应急响应,或者降低为Ⅱ级应急响应,转入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工作程序,同时宣布取消领导小组。
Ⅱ级应急响应终止程序如下:
部安质司根据掌握的信息,并向事发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实后,满足终止响应条件时,经分管副部长同意,Ⅱ级事故由分管副部长或部安全总监、Ⅲ级与Ⅳ级事故由部安质司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宣布终止应急响应。
地方应急响应终止程序由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参照交通运输部应急响应终止程序,结合本地区特点制定。
4.4 应急处置
4.4.1 Ⅰ级应急响应处置
(1)现场督导。
Ⅰ级应急响应启动后,需派出现场工作组时,由部领导带队赶赴现场。部安质司负责人与责任处室负责人及相关司局人员参加现场工作组。现场工作组还应包括若干(一般1~3名)技术专家,部安质司应保持与现场工作组的即时联系沟通。现场工作组抵达事故现场后,通过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时与当地政府组成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取得联系,尽快确定协同工作内容及联系会商机制,按照应急处置的统一安排,积极主动配合工作,为抢险救援提供技术咨询意见。
(2)信息上传与下达。
部安质司承办处室按照《交通运输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暂行规范》做好信息上传下达工作。现场工作组抵达事故现场4小时内,应将现场情况以短信、传真或邮件等方式传给部安质司。部安质司接到现场工作组发回的事故信息1小时内,向分管副部长、部长报告,并抄报部应急办。事故现场有新情况或新风险时,现场工作组应及时向部安质司和应急办报送动态信息。
当国务院、交通运输部领导对应急处置有批示(或指示)时,部安质司应及时向事发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现场工作组传达。
4.4.2 Ⅱ级应急响应处置
Ⅱ级应急响应启动后,视情况成立现场工作组时,由部安质司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带队赶赴现场。
部安质司按照《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公路水运工程施工阶段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流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承办处室应跟踪现场工作组工作及应急处置情况,并与部应急办及时沟通相关信息。现场工作组按照本预案2.2.5及4.4.1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
4.5 信息发布
突发事件处置与信息发布应同步启动、同步进行。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公开的原则,按照《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规定执行。对于情况较为复杂的突发事件,在事态尚未清楚、但可能引起公众猜测或恐慌时,应在第一时间发布已认定的简要信息,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再作后续详细发布。
4.6 善后处置
事故善后处置工作以属地为主,在属地人民政府以及负责事故调查处置的相关机构的统一部署、领导下,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同时督促项目参建单位对事故引发的各种潜在危害要组织安全风险评估,对主要结构物进行监测,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防止盲目复工,导致二次或衍生事故的发生。
4.7 总结评估
4.7.1 评估总体要求
(1)应急响应终止后,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结合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上报的应急工作总结,及时总结分析评估,编写应急工作总结、事故应急评估报告。
(2)Ⅰ级应急响应终止后,部安质司应根据事发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应急工作总结、事故应急评估报告及现场督导情况,编制部级应急总结评估报告,评估应急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教训,提出预案改进建议。
4.7.2 评估目的
通过评估,判断应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发现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寻找有效的解决手段,为以后事故处置提供可借鉴信息;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
4.7.3 评估内容和程序
4.7.3.1 评估内容
在充分分析工程风险因素、事故起因、救援经过的基础上,重点评估以下内容:
(1)预防预警和预控措施;
(2)项目应急自救效果及能力;
(3)信息报送的时效性与准确性;
(4)事故救援组织机构设置及运行;
(5)现场救援决策、指挥、协调机制及效率;
(6)技术方案及实施情况;
(7)应急协作及应急保障。
4.7.3.2 评估程序
(1)搜集评估信息;
(2)邀请专家协助开展评估;
(3)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编写事故(或险情)应急评估报告,发生Ⅱ级以上事故,或交通运输部启动应急响应时,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于应急响应终止后的45个工作日内将本级部门的应急工作总结、事故应急评估报告向部安质司报备。
4.8 事故调查及原因分析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积极参与国务院或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的事故调查工作,选派相应的技术专家和应急管理人员参加事故调查工作。技术专家和应急管理人员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各项工作纪律。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派出的人员参与事故调查时,应注重从技术调查入手,提供技术咨询,促进事故技术调查更加深入,并为行业监管提供借鉴。重点分析事故发生的工程质量、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主观因素,以及工程地质、水文、气象等方面的客观因素,并提出行业监管的改进建议等。
Ⅱ级以上事故调查完毕后30个工作日内,参与调查的人员应向部安质司提交技术调查总结材料。
5. 应急保障
5.1 日常应急机构运行
部安质司在日常状态下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拟定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的政策、制度,制定和修订本预案,指导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跟踪、收集、分析事故信息,提出改进应急管理的工作建议,按规定组织或参与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应急培训和演练、重大以上级别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等。
5.2 人力保障
公路水运工程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遵循“专兼结合、上下联动”的原则。建设单位应发挥施工单位的自我救助能力,充分了解本项目可调配的应急救援人力和物力,建立兼职的抢险救援队伍和救援设备力量,或与社会专业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武警交通部队纳入国家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是国家公路交通应急抢险救援保通专业队伍,救援力量调动使用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重视公路水运工程应急技术专家管理、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和应急资源信息收集。
(1)应急技术专家:交通运输部成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应急专家组,主要由从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安全等专业的技术专家组成。应急专家按照部应急专家工作规则的要求,为事故分析评估、现场应急救援及灾后恢复重建等提供咨询意见。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Ⅱ级及以下应急响应时,可提请部安质司协助选派部应急专家。
(2)应急管理队伍:主要由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安监、建设管理等相关处室及公路、港航、海事、质监机构的负责人和应急联络员组成,参与或组织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应急资源信息:充分了解、掌握本地区及邻近地区的专业(兼职)抢险救援队伍和应急技术装备等应急资源信息分布情况,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社会资源储备。
5.3 财力保障
(1)应急保障所需的各项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并按规定程序列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年度财政预算。
(2)项目建设、施工单位应建立应急资金保障制度,制定年度应急保障计划,设立应急管理台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按要求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应急资金使用台账的审核。
(3)项目建设单位应按规定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等险种。项目施工单位应按相关保险规定,为本单位员工及相关劳务合作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为危险岗位作业人员投保意外伤害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
5.4 宣传、教育和培训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将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作为安全生产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培训计划。每年对应急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督导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结合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项目建设和施工单位应将应急培训纳入到项目年度培训计划,有计划地对管理人员,尤其是施工一线工人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并审查其安全培训记录。应急培训教育可通过农民工夜校、安全技术交底、岗前警示教育等形式,采用多媒体、动漫、案例等手段,有效开展应急知识培训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一线人员的应急逃生及避险技能。
5.5 预案演练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组织开展本级应急预案的演练。项目参建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分门别类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工作。
演练可通过桌面推演、实战演习等多种形式开展,解决操作性、针对性、协同配合等问题,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
应急演练组织单位应在演练过程中做好演练记录,应急演练结束后对演练进行总结和评价。
5.6 责任与奖惩
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对在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宣传、表彰和奖励。
违反《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交安监发〔2014〕115号)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的情形,依此办法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附则
6.1 预案评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审定。
施工单位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风险等级较高的作业活动编制的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应当组织专家评审,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预案评审时应考虑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可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预案间的衔接性等内容。
6.2 预案备案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制定相应的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应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国家高速公路、独立特大桥及特长隧道、10万吨级以上码头、航电枢纽等工程的项目综合应急预案,按规定向属地直接监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施工单位制定的合同段施工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应向建设单位备案,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6.3 预案管理与更新
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交通运输部将组织修改完善本预案,更新后报国务院:
(1)预案依据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的;
(3)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4)在事故实际应对和预案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进行重大调整的;
(5)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参照本预案更新情况,及时进行同步更新或修订。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遇有预案更新情况,应及时进行更新或修订。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防台防汛等应急预案,原则上每年应在汛期来临前予以更新。
6.4 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交通运输部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和解释。
6.5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建筑安全应急预案 篇9
一、预案目的
明确应急预案的总体目标,即在地震发生时迅速、有效地组织应急响应,保护人员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对施工现场的破坏,确保灾后快速恢复生产。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应急指挥部:负责应急预案的启动、指挥和协调工作,由项目经理担任总指挥,成员包括各主要部门负责人。
现场救援组:负责地震发生后的现场搜救、伤员急救及转移工作。
安全保卫组:负责维护现场秩序,防止次生灾害发生,保护财产安全。
通讯联络组:负责内外信息的传递,保持与外界救援力量的'联系。
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的准备、发放及生活保障工作。
医疗救护组:提供紧急医疗救助,与外部医疗机构对接。
三、预警与监测
建立与当地地震监测部门的联动机制,接收地震预警信息,并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地震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
四、应急响应程序
地震发生时:
立即停止所有作业,采取“趴下、掩护、握固”措施保护自己。
使用预先设定的应急广播系统发布警报,引导人员疏散至安全区域。
初步评估与报告:
应急指挥部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初步损害评估,并向上级部门和地方政府报告灾情。
搜救与救护:
现场救援组立即开展搜救行动,医疗救护组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处理。
安全防护与次生灾害预防:
安全保卫组检查并处置潜在的安全隐患,如燃气泄漏、电线损坏等。
恢复与重建: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评估施工设备和建筑物的受损情况,制定恢复计划。
五、应急资源准备
应急物资:储备足够的食品、饮用水、急救包、帐篷、通信工具等。
救援设备:确保有足够的搜救工具、生命探测仪等专业设备。
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地震应急知识培训和实战演练。
六、后期处理与改进
对应急响应过程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关注员工心理健康,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和支持。
根据实际损失情况,协调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工作。
七、附录
紧急联系方式:包括内部关键人员、外部救援机构、医院等联系方式。
疏散路线图:明确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疏散路径。
应急物资清单:详细列出各类应急物资的名称、数量及存放位置。
建筑安全应急预案 篇10
为保证在非煤矿山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后,能够迅速、有效和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新生乡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企业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含1人)或不足3人但影响重大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乡政府成立新生乡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乡政府乡长担任,副总指挥由有关领导和负责人担任,成员由乡财政所、乡卫生院、乡民政办、乡国土所、供电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1、组织领导全乡应急救援工作,发布应急救援命令;2、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有关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发生的情况采取紧急处理措施;3、在全乡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救援物资、设备、人员;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疏散工作;5、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乡分管负责人担任,工作人员由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故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传达指挥部领导指示,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
(三)指挥部下设5个工作组
1、警戒保卫组。由综治办牵头,具体负责交通管制和维持现场秩序。
2、医疗救护组。由乡卫生院牵头,具体负责组织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和现场防疫工作。
3、事故抢险组。由乡指挥部牵头,具体负责事故现场施救等抢险工作。
4、物资供应组。由乡财政所牵头,主要负责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事故调查组的接待服务、抢险人员的食宿、车辆调度等工作。
5、善后处理组。由指挥部牵头,乡民政办、财政所、综治办配合,具体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三、危险性评估
非煤矿山事故可能发生的区域:肖家沟碎石厂、青丫口两处条石厂、高兴村条石厂、高兴村卷石厂。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为坍塌、火药、放炮等。
四、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
(一)非煤矿山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储备,以各企业自备为主。
(二)救援物资和设备的调运。根据救援的需要,由应急救援指挥部随时调集全乡各矿山企业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
五、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报告
1、非煤矿山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报告乡政府,乡政府在1个小时内报县政府,并按程序上报。
2、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上报乡政府。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及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图;
(6)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二)事故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后,所在地村、组和事故发生单位要保护好现场,配合综治办做好警戒保卫和维护治安秩序。
(三)通讯联络
乡政府值班室电话:**。
六、事故的应急救援
(一)乡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指挥部总指挥报告,由总指挥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立即报告乡政府主要领导,同时立即通知指挥部成员赶赴现场,并组织专业救助力量赶赴现场实施救护。
(二)应急救援措施
现场抢救工作应在现场抢险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现场抢救应根据坍塌范围、爆炸情况、人员伤亡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抢险方案和应急救援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调运抢险救援物资和设备(吊车、起重机、挖掘机等),及时、有效地抢救遇险人员,减少伤亡,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抢险救灾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现场抢险指挥部的具体指挥下开展。
2、自救互救原则。事故发生初期,迅速抢救遇险的人员,防止事故扩大。
3、安全抢救原则。在事故抢救进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抢救过程中发生新的事故。
建筑安全应急预案 篇11
一、编制目的
为了防止施工现场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在工程项目发生事故状态下,迅速有序地开展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抢救伤员,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扩大,提高救援效率,特制定本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达州项目部溺水事故的应急救援。
三、应急预案体系
本项目应急预案体系主要由项目综合应急预案和10个专项应急预案(《高空坠落应急预案》、《脚手架坍塌事故应急预案》、《高温中暑应急预案》、《模版坍塌应急预案》、《土方坍塌专项应急预案》、《施工现场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溺水事故应急预案》、《触电事故应急预案》、《火灾应急预案》、《中毒应急预案》)组成,预案中对各级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明确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各个过程中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
三、应急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紧急处置,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建立项目部、施工分部应急救援体系,做到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确保施工过程中一旦出现安全事故,能够迅速、快捷、有效的启动应急系统。
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㈠、应急组织体系:项目部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统一对本标段高空坠落事故工作的人员、机械、车辆、物资进行指挥、调度,做到分工明确、纪律严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如下:
㈡、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朱奕儒
副组长:夏东、李桥
组员:贺正才、田钰涛、唐枭欢、罗霜、郭正豪、白德根、王轩沅、秦晓东、曹冰城
组长:项目经理朱奕儒是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第一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紧急情况处理的指挥工作。副组长由项目安全负责人夏东,总工李桥、现场负责人贺正才担任,负责紧急情况处理的具体实施和组织工作,组长不在或授权时,副组长按序行使组长的权力。成员由项目部各部(室)人员组成。
2、副组长职责
⑴及时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以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等报告事故及处理情况,必要时请求援助,并接受其领导,落实指令。
⑵审定并签发本项目应急预案。
⑶下达预警和预警解除令。
⑷下达本项目应急预案启动和终止指令。
⑸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统一协调应急资源。
⑹检查督促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活、生产秩序的工作。
⑺负责对外联络,向新闻媒体发布相关信息。
⑻负责检查监督应急准备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应急培训教育及应急预案的演练、操练和讲解活动。审批并落实项目应急准备及救援资金。
四、预防与预警
1、预防:施工现场交通安全预防措施及疏导方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其他绕行路线交通压力,道路不能进行全幅断交施工,所以采用半幅断交施工方案,既维持原交通路线不变,利用分隔带变双幅双向通行为单幅双向通行。安全围护和交通疏导措施:施工区间采用封闭式施工方法,既用警示防撞水马和防撞桶将施工区间围挡,水马两侧粘贴反光警示膜,围挡顶部每间隔50m悬挂24V警示红灯,两侧放置警示爆闪灯及安全警示标志牌,施工区间两侧24小时专人维护、疏导,保持围档和安全警示标志的整齐和完好。道路两侧有行人车辆通行的路口,采用活动围挡,并安排专职人员24小时看守,保证行人及车辆的通行安全。半幅通行车道道路中间用用警示防撞水马和警示路锥将之分开,两侧车辆各行其道,保证车辆行人安全。在各个相关路口分别设置车辆绕行标志牌,施工路段两端200米范围内分别设置施工温馨提示牌、限速警示标志牌、安全警示标志牌、减速慢行告知牌等。同时与市交警支队取得联系,施工单位与之配合,共同进行交通管控与疏导,确保施工期间交通安全。如遇重大活动及现场交通路段由于车流量大半幅通行不满足通行能力要求造成交通严重堵塞时,立即启动交通堵塞应急预案,保证施工段落交通畅通。
1、触电事故预防措施
⑴坚持电气专业人员持证上岗,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准进行任何电气部件的更换或维修。
⑵建立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⑶检查和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胶鞋、绝缘手套;必须使用电工专用绝缘工具。
⑷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不得沿地面明敷。
⑸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架设和使用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的规定。
⑹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⑺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分级保护。现场内所有电闸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气元件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有关规定,各类开关应标明用途。电闸箱内电器系统需统一样式,统一配置,箱体统一刷涂桔黄色,所有配电箱必须使用定点厂家的合格产品。
⑻工地所有配电箱都要标明箱的名称、控制的各线路称谓、编号、用途等。
⑼应保持配电线路及配电箱和开关箱内电缆、导线对地绝缘良好,不得有破损、硬伤、带电裸露、电线受挤压、腐蚀、漏电等隐患,以防突然出事。
⑽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的TN-S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⑾在采取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⑿为了在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能确保现场的照明不中断,配电箱内的动力开关与照明开关必须分开使用。
⒀开关箱应由分配电箱配电。严禁一个开关控制多台用电设备,每台设备应有各自开关箱,以保证安全。
⒁配电箱及箱内不得放置建筑材料和杂物。
⒂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⒃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开关箱与它所控制的电气设备相距不得超过3米。
⒄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有专人负责。
⒅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漏电保护器。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点应防潮、防雨、防砸。
2、物体打击事故预防措施
⑴认真执行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克服麻痹思想,人人有责消除物体打击伤害事故,牢固树立“三不伤害”和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
⑵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上班时间不得嬉闹、开玩笑,以免影响注意力。
⑶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进入生产现场或作业场所,应按规定着装,不得穿高跟鞋、凉鞋、拖鞋、背心、短裤,不允许滥用劳动防护用品。
⑷安全防护措施要齐全得力,安全注意事项要有针对性,现场监护人要坚守岗位。
⑸施工现场设置安全标志及必要的围栏,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⑹使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熟知设备特性,掌握操作要领,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⑺多人作业时,必须指定一人为安全负责人。
3、车辆机械伤害事故预防措施
⑴加强机驾人员安全教育,定期对机驾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并考核。
⑵加强机驾人员机械操作技能培训,提高操作人员操作水平,减少因操作不当造成的机械事故发生。
⑶严禁“三违”现象发生,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驾驶。
⑷加强班前检查制度,车辆使用前必须对转向、制动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病机、病车”施工上路。
⑸操作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机械车辆倒行时,注意观察机械轮边距,以防侧翻、后翻等机械事故发生。
⑹加强安全考核与淘汰制度,激励操作手提高自身意识及操作驾驶技能。
⑺对机械车辆要定期保养、维修,保持良好运行状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和调试,消除机械设备的不安全因素。
㈡、预警
⑴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作业人员进行预警培训。
⑵发现不符合施工规范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等险情;或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电器漏电触电事故、机械车辆伤害事故、火灾事故、物体打击事故等情况按信息报告与通知程序进行汇报。
㈢、信息报告与通知程序
发现上述险情后,立即通知现场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现场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应迅速采取措施,撤离人员、确定可能波及范围并设置警戒,同时报告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进行现场指挥和协调,并根据现场情况向上级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安全监管部门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汇报和求得援助。如在非工作状态发现险情,发现者应迅速直接向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从外部获取的有关周边险情后,获取人应立即向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确认信息属实后,及时通过广播等快速手段告知全体作业人员,并组织相应的.预警行动。在接到事故救援电话后,询问事故地点、事故类型、事故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向安全副经理和事故救援小组汇报,并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救援。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后应在1小时内按程序上报,要将事故地点、事故类型、事故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向高监办、指挥部进行报告,并在事故救援结束后,将事故详情进行及时详细汇报。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同时按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条例的具体规定处理上报当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组织,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单位、时间、地点、伤亡人员情况,初步分析事故原因等。
五、应急响应
㈠、响应分级
超出本级应急救援能力时,要及时上报,进行扩大应急。凡上一级应急救援响应启动的同时,下一级应急救援响应也要启动。
㈡、响应程序
1、施工现场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发现人员,应立即向现场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报告或拨打项目24小时值班电话,现场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或值班人员应立即向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事故简要信息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如果是火灾事故,必须同时拨打119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
2、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根据本预案适用范围进行判定,如符合则按规定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通知各副组长及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组长,通知各施工分部组织救援力量到达事故现场。同时向公司以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3、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组长应立即通知本小组各成员,各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携带相关应急物资按要求到达指定地点,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按各自职责分工及相关应急处置措施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副组长应到达现场指挥,协助、协调、指导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及各方救援力量做好抢险救援、安全疏散、现场救护、现场警戒等工作,并及时向高监办、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公司以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汇报事故应急救援最新动态,并向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传达其相关指令,统一协调应急资源。
㈢、应急结束
1、应急解除判别指标
⑴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处置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标准;
⑵危害已经消除,对周边地区构成的威胁已经得到排除;
⑶现场抢救活动(包括搜救、险情及隐患的排除等)已经结束,被紧急疏散的人员已经得到良好的安置或已经安全返回原地。
2、应急结束程序
⑴应急结束后,项目安全主管部门即安全部在24小时内按照公司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编制事故简况报告并填报相关事故报表,经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后上报。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经过,伤亡人数,伤亡人员情况,采取的应急措施,调查、善后组织工作及初步分析的原因等。
⑵安全部应配合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置,并在30日内将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及有关资料上报总监办、指挥部、公司。
⑶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内容包括: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分析;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应急救援工作总结。
⑷向事故处理小组移交资料内容包括: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物证、人证材料;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等。
六、后期处理
1、应急预案实施终止后,善后安置组应按照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部署,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安定,及早消除事故影响,尽快恢复正常秩序,努力消除事故带来的各方面影响。
2、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还须组织对应急救援行动进行详细总结分析,对本项目的救援力量进行评估,对本单位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修订,并书面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七、保障措施
㈠、通信与信息保障
项目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成员必须保证应急救援所需的通信设备、工具正常,并24小时畅通。各应急救援机构人员以及当地医院、救援机构。
㈡、应急队伍保障
本项目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由项目主要领导组成,指挥中心办公室为项目安全部,下设5个应急救援工作小组由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和现场人员组成,各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㈢、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项目安全部应按照本应急预案配备相关应急物资,建立责任人清单,明确贮存地点,并定期检查,保持状态完好。主要应急物资包括:
1、救护人员的装备:安全帽、防护靴、防护手套、安全带、安全绳、救生衣,防毒、防尘面具,雨衣、雨鞋等;
2、消防器材:干粉灭火器、消防砂、消防桶、铁锹等;
3、通讯器材:移动电话:原则上每个管理人员一人一个;
4、其它物资:救生网、担架、手电筒、编织袋、工字钢、探照灯、喊话喇叭等。
㈣、医疗保障
由于本项目所处省道出海路抚宁县杜庄镇附近,距离秦皇岛市抚宁县柳江医院较近,因此安全保卫部与相关医疗机构保持联系,确保伤者能得到有效救治,现场救护组应清楚了解医院地址及最便捷路线、联系电话等。
八、培训与演练
㈠、培训
1、项目安全部应制定相关培训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2、项目开工前,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针对应急预案对项目各应急组织成员进行培训,并将应急预案予以公布。
3、项目安全部应半年组织一次全体人员应急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⑴施工安全防护、作业区内安全警示设置、个人的防护措施、施工用电常识、在建工程的交通安全、大型机械的安全使用等安全技能。
⑵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隐患,异常情况的鉴别及上报、报警(包括上下级联系的方法和各种信号的含义)。
⑶事故的应急处理,紧急情况下各类人员的防范措施,各种救援器材和工具使用知识。
⑷现场自救与互救知识,防护用具的使用和自制简单防护用具。
㈡、演练
⑴在项目开工后,项目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结合本项目特点按工程内容分别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演练至少组织一次并根据工程进展不定期举行,当施工作业人员变动较大时增加演练次数。
⑵应急救援演练前,安全部应做好详细的策划工作并编制具体演练方案,针对演练的目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组织方式、情景模拟及需注意的安全事项等提前进行安排和要求,演练结束后应对演练效果及时进行总结,并对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进行评审,对存在问题予以修订完善,保存相关记录、影像资料。
九、周边可用资源及联系方式
十、项目部所有人员联系方式
建筑安全应急预案 篇12
1、为了在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能及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抢救人民生命和财产,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做好事故发生后的各项应急处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2、本预案所指安全事故包括:
⑴、火灾事故
⑵、高空坠落事故
⑶、触电事故
⑷、机械伤害事故
⑸、物体打击事故
⑹、施工现场坍塌事故
⑺、食物中毒事故
⑻、其它安全事故
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参照《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3号令)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75号令)等国家有关规定。
3、本项目的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挥项目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项目经理)
副组长:
成员:
4、根据事故性质、分类和救援工作需要,在领导小组指挥下工作。
5、事故应包括处理及有关职责分工
⑴、组长:负责事故处理中的重大决策和全面指挥。
⑵、副组长:协助总指挥工作,负责指挥,协调各有关单位人员的具体行动,实施决策。
⑶、小组成员:协助正、副总指挥工作负责研究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问题。分析评估预案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⑷、事故处理: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按需要负责恢复或关停被损坏的道路、房屋、给排水及其它设备,负责人员疏散和安置,研究落实应急措施并提供后勤保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抢险工作。
6、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以最快的速度上报。并组织力量抢险,保护要害部位,维护社会治安,防止事故扩大,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7、事故(险情)报告应包括的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事故单位行业类型、经济类型、承建工程情况;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抢险处理的进展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有关事宜;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8、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