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货合同。
在人们保护自我权益的观念越来越强的当下,大多数合同成立时即生效,但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生效的,合同就是用来约束那些言而无信人的白纸黑字,那么我们在制定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因此,栏目特意整理了百货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百货合同【篇1】
1、乙方义务:
1)乙方负责根据甲方的订单,按标准、按时、按量将产品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若产品规格、质量等不符合规定时,乙方负责在15日内协调解决。乙方须对产品质量负责,如出现质量问题及包装不当及其他原因造成的产品受损,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要求完成货物的生产加工、装车,提交所需的资料。
3)产品包装不符合甲方要求时(包装外观不低于乙方同类产品要求),乙方应负责重新包装,并承担相关费用。
2、甲方义务:
按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支付合同全款。
3、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将合同文本及与合同相关的资料文件、往来信函等转予执行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否则承担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的违约责任
因乙方原因在合同工期内无法履行合同内条款时,应提前与甲方书面沟通,否则视同违约,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货款。
2、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货款,甲方要延期付款的,应与乙方及时书面沟通,否则视同违约。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本条款所定义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对于乙方自身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及安排不当等情形不列此范围内。
2、甲乙任何一方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24小时内书面通知对方不能履行、部分履行或延期履行合同的原因。在取得对方书面同意后,本合同才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税费的承担
甲方承担的税金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供需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百货合同【篇2】
百货商场租赁合同是商业租赁领域中一种常见的合同类型。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详细、具体和生动地介绍百货商场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和要点。
一、合同双方
百货商场租赁合同涉及到两个主要的合同双方:租赁人和承租人。租赁人是商场的所有者或经营者,而承租人则是希望在商场内开展业务的个人或企业。
二、租赁物和租赁用途
百货商场租赁合同中明确了租赁物的具体描述,包括所在位置、面积、边界、设施等等。租赁用途是指承租人在商场内开展的具体业务,例如零售、餐饮、娱乐等等。
三、租金和费用
租金和费用是百货商场租赁合同中一个关键的内容。合同通常详细介绍了租金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此外,合同还规定了其他可能的费用,如管理费、物业费、水电费等等。
四、租期和续租
租期是指租赁合同的有效期限。百货商场租赁合同中明确了租期的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合同还规定了是否可以续租以及续租的条件和程序。
五、税务和保险
在百货商场租赁合同中,租赁人通常有权要求承租人支付相关的税费和保险费用。合同中详细列明了相关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六、租赁期间的义务和责任
百货商场租赁合同中明确了租赁期间双方的义务和责任。租赁人有责任维护商场的安全、清洁和设施的正常运行。承租人则有责任租赁物的保护、维修和还原。
七、违约和解决争议
百货商场租赁合同中明确了违约和解决争议的方式和程序。双方同意在任何争议发生时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解决,合同规定了可以采取的法律手段,如仲裁或诉讼。
八、其他条款
除了上述主要内容外,百货商场租赁合同中还可以包含其他条款和附加条件,以满足双方特定的需求。这些条款可能包括装修要求、广告宣传、人员配备等等。
总结:
百货商场租赁合同是商业租赁中一种常见的合同类型,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细节要求。合同中详细列明了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费用和租金支付方式、租赁期限和续租条件等等。对于合同双方来说,遵守合同条款并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非常重要。通过详细、具体和生动地描述百货商场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和要点,我们希望读者能够更好地理解该合同类型的特点和要求。
百货合同【篇3】
1)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货物出厂合格证明书;
2)货物出厂检验报告、检测报告;
3)其它相关资料。
4、交货期间,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
第四条验收条款:
1、验收方式:由甲方对产品质量数量进行检验并书面确认;七个工作日没有异议的,默认合格。
2、验收结果确认方式:根据国家技术要求进行验收,以国家行业机构检验结果为准。
3、乙方就验收结果提出异议的期限和方式:检验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
第五条计量方法:
1、板材、管材以实际长度为准,具体以材料立方数结算。
2、是否允许合理损耗:
第六条包装条款:
1、包装方式:。
2、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不回收。
3、包装应保证完好无损,包装物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运输条款:
发货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供货周期:
供货期:4天至7天(特殊规格型号材料由甲乙双方协商再定)。
第九条结款方式:
1、本合同以:银行现汇或银行承兑形式结算。(银行承兑不能超货款的)
2、结算单价按合同所列单价,甲方下订单给乙方,预付货款,发货前付清剩余货款方能发货,乙方开据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十条双方义务:
1、乙方义务:
1)乙方负责根据甲方的订单,按标准、按时、按量将产品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若产品规格、质量等不符合规定时,乙方负责在15日内协调解决。乙方须对产品质量负责,如出现质量问题及包装不当及其他原因造成的产品受损,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要求完成货物的生产加工、装车,提交所需的资料。
3)产品包装不符合甲方要求时(包装外观不低于乙方同类产品要求),乙方应负责重新包装,并承担相关费用。
2、甲方义务:
按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支付合同全款。
3、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将合同文本及与合同相关的资料文件、往来信函等转予执行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否则承担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百货合同【篇4】
供方:
签订地点: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 质量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需方对质量的条件及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产品计量方法以及合理损耗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随货提交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提货时起转移,但需方在约定支付日期内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标的物属于供方所有。
第八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到货地点和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提出异议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结算方法、付款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如需提供担保,需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2016购销合同格式2016购销合同格式第十三条 供方对质量保证和负责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释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本合同以_________方式签定,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本合同若有未了事项,经双方协商签定的协议书、合同书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经协商达成的协议书均作为附属合同执行。
第二十条 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016购销合同格式(二)
______________公司(简称甲方)与 ___________(简称乙方),在友好合作的基础上,遵守自愿、平等、公正、互惠和诚信原则,就中草药植物精品绿化苗木的购销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双方遵循“公司+苗农=订单林业”的经营模式〔即由______公司将零散的苗农组织起来,种植中草药植物绿化苗木(半成品),数年后再由______公司回购中草药植物绿化苗木(成品)〕,共同壮大中草药植物精品绿化事业,实现公司与苗农双赢的新局面。
一、甲方的责权利
1.保证销售给乙方的苗木是经过驯化后的优质中草药植物苗木,在正常情况下移栽成活率在100%左右,年增值率在30%左右;
2.保证在乙方将这些苗木种植后,按照事先约定的时间和价位回收,回购时不得赊欠;
3.回收年限为______年,回收价为______株/元,总量______株,总价______万元;
4.在合同期内视情况,不定期为乙方提供______支持;
5.为乙方代办苗木托运等事务,外包装费、运费由乙方自理。
二、乙方的责权利
1.享有《____________林场(苗圃)》称谓;
2.购买甲方半成品苗木时货、款双清,不得赊欠;
3.原则上无权自销本订单苗木,若要自销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将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
4.每年12月28-30日期间,将《______林场(苗圃)苗木统计表》(附表)特快转递至甲方;
5.为甲方代办苗木托运等事务,外包装费、运费由甲方自理;
6.享有优于他人与甲方续签合作合同的权益。
三、其他
1.购销明细表(若表格不够用时,可另增附表)(略)
2.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双方签章生效;
3.有效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出现协商解决不了的法律问题,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5.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代表:(签章)____________ 代表:(签章)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邮:____________________ 电邮: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百货合同【篇5】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 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 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 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 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 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 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 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 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 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 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 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 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 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 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 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 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百货合同【篇6】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在不影响国家计划的原则下,确需变更合同时,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的,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罴郏合搅硇薪崴恪?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执行可在合同期的前7天或延后10天内开单调拨(库存商品按开单日,工厂直送的按车站、码头收货日为准)。
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暂缓期宜在30天以内)的,不作延误合同处理。
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自提证明;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7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才能发货。
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
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包括中转单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督,清点大件,检查样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6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
1.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1%的违约金。但如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照顾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管理行政部门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
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百货合同【篇7】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式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百货合同【篇8】
甲方____________(用人单位)
乙方____________(劳动者)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动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以下两种: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为叁年零壹个月,即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个月即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工作结束须经甲乙方书面确认为止。双方约定该项工作结束的标准为_______。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甲方部岗位的工作地点。
第三条、乙方的工作内容包括乙方所在岗位之《岗位职责》中所规定的工作内容及甲方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乙方确认对工作内容及《岗位职责》已经知悉并愿意遵守执行。
第四条、乙方的工作应达到其所在岗位之《岗位职责》、甲方业务《工作流程》、相关管理制度所规定的工作标准以及甲方交办工作任务时所要求的工作标准。
第五条、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甲方的生产经营情况、业务发展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个性特征等,对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进行调整,协商一致甲方及时与乙方履行书面的岗位变更手续;协商不一致时,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用工管理,若乙方不服从甲方的调整安排,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甲方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三、工作时间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下面的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乙方工作实行计件制,并统筹安排乙方工作和休息时间,以季度为计算工作时间单位,如超出综合时间外的工时按加班加点计算。
一、双方确认上述工作制均以乙方工作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
二、乙方加班应按甲方的加班制度规定履行加班手续。未履行加班手续擅自加班的甲方不予认可。
三、甲方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营业时间为乙方出勤工作时间,乙方必须按甲方的相关规定做好营业前后的准备和整理工作。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乙方应接受甲方培训教育,双方均有义务防止事故的发生。乙方在工作过程中违反劳动纪律给自己造成的损害,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甲方本条所列的相关文件见附件一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
五、劳动报酬、休息休假
第九条、甲方可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按劳分配原则,结合甲方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工资分配形式和工资水平。甲方根据其经营特点、薪酬制度和乙方的岗位、能力、表现、学历等确定对乙方实行月工资制。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重庆市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和无故拖欠。
第十条、乙方在甲方服务期间其职位或岗位没有出现异动的情况下,若甲方对乙方的薪酬进行调整,是指调整乙方薪金中的“浮动工资”部分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的基数不变,若乙方的职位或岗位出现异动,乙方则遵从甲方的薪金或员工职级管理规定,由甲方重新核定。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能力、表现对其进行绩效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重新核定乙方的薪金。
第十一条、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销售标准的,甲方于每月20日按照甲方工资制度规定的工资标准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的劳动报酬。如因财务工作结算、资金周转、银行转账等原因延迟不作为故意拖欠工资认定。
第十二条、乙方依法享受婚丧假、参加社会活动、接受甲方的安排外出学习以及按照甲方的规章制度享受带薪休假,休假期间甲方依法支付工资,工资支付标准按核定的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浮动工资”不予计算。事假或旷工则不享受当日工资并按甲方制度考核。乙方在延时加点、休息日加班、国家法定假日特指农历春节、元旦节、劳动节和国庆节等加班甲方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支付标准按本合同第六条第四款约定执行。休息日加班原则上安排补休。
六、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由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手续双方按照国家及相关地市的相关规定分别承担保险费用,如乙方为农民工则按农民工养老保险比例缴纳。
第十四条、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甲方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所必需的手续、真实完整的资料和证件,否则甲方对不能或者延误办理手续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五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医疗待遇及医疗期按照国家、相关地市和企业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相关地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纪律
第十七条、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特点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该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包括但不限于成文并经公示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以及甲方内部通行的规范、规则、惯例,也包括经公示的管理案例中所采用的措施或方法。甲方采用以下途径中的任何一种方式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进行公示,乙方均予以认同并同意定期阅读和遵守:
一、《员工手册》和公司规定的其它制度。
二、甲方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含OA智能办公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公告栏、告示墙等。
三、甲方进行制度培训或宣讲。
四、发送至各部门的文件。
五、劳动合同的约定附件等。
第十八条、乙方已知悉甲方的全部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安全卫生管理规定、操作规程、工作流程和工作规范等并愿意遵守若违反甲方的相关制度、规定或规范甲方有权根据甲方规章制度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经济处罚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条、乙方应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如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毁坏财产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赔偿。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约定的劳动合同变更情形出现时,甲方或乙方应书面通知对方并提出变更理由,若对方在5日内不给予书面答复,则视为其同意;变更若乙方同意变更但拒不履行变更手续,甲方按相关管理制度或以自动离职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或劳动保护。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不给予乙方任何经济补偿,且不受提前30日通知乙方和本合同第二十六条的限制。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并向乙方说明理由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泄露甲方商业机密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过失行为导致甲方严重经济损失的。
六、乙方不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不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七、乙方在病、事假、工伤期间不得为非本单位从事各种生产经营服务活动若有违反一经查实甲方即行解除劳动合同。
八、乙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九、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违反本条第二、三、四、五、六、七、八、九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或其他损失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赔偿并保留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五条、甲方濒临解散或者生产经营发生困难符合裁减人员条件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期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若乙方在试用期内离职需提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应在此约定时间期满后予以办理相关手续,但以下几种情况甲方不受此限。
一、由于乙方岗位或职务关系甲方需对其任职期间的工作进行审核或审计的。
二、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
三、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的。
四、因乙方工作未交接清楚不能及时办理离职手续的情形。
第二十八条、本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双方可在期满前三日内办理终止手续。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乙方达到离休、退休、退职条件。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八、甲乙双方约定的以下终止条件出现。
1、劳动合同主体资格消失。
2、乙方被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等录取或需脱产学习不包括被甲方委派学习的情况。
3、乙方应征入伍、被录取为国家公务员、出国定居等。
第三十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合同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本合同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本合同第二十六第一项规定乙方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九、劳动合同续订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一、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后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一方要求续延劳动合同关系的。
十、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二条、甲乙双方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甲方为乙方出资提供专项培训,乙方应为甲方服务一定期限具体按《百货员工培训管理办法》标准执行。
第三十四条、因乙方在工作中的重大过错而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乙方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而解除本合同或离职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一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损失。
十一、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五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一、乙方必须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住址及通讯方式真实有效,若住址或通信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必须在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邮寄送达该住所地的所有文书均视为有效送达。
二、甲方有需要送达给乙方的文件时直接交与乙方签收或邮寄到乙方所提供的住址均视为有效送达。如无法送达则甲方可采取公告方式送达。
三、若乙方在工伤治疗期、孕期或哺乳期内有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可以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三款、《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三款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不给予乙方任何经济补偿。
四、乙方必须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个人身份、户籍管辖权属、健康状况、婚姻状况、知识技能、学历、教育状况、职业资格、工作经历、任职经历、个人品行、个人资信等与工作有关的情况真实、准确、有效若有失真甲方可视乙方有意欺诈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五、下列甲方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确认已经知悉并愿意遵守规章制度文件名附合同后见附件一。
十二、劳动争议及其它
第三十六条、双方若在履行本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首先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当事人可以在60日内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现行国家、重庆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或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乙方档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百货合同【篇9】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民法典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
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
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民法典第九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电话,
电话,
年月日